內政部移民署函以,有關大陸委員會函釋「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搭船赴中國大陸港口,惟不上岸,是否須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」一案,請查照轉知。
依本府111年2月18日新北府人考字第1110295255號函辦理。
主旨:內政部移民署函以,有關大陸委員會函釋「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搭船赴中國大陸港口,惟不上岸,是否須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」一案,請查照轉知。
說明: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1年2月16日移署入字第1110022749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。
主旨:內政部移民署函以,有關大陸委員會函釋「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搭船赴中國大陸港口,惟不上岸,是否須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」一案,請查照轉知。
說明: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1年2月16日移署入字第1110022749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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